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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资深知名的房产纠纷律师 成都房产合同违约律师

更新时间:2017-07-15 16:06:19 浏览次数:6563次
区域: 成都 > 锦江 > 双桂路
类别:房地产纠纷咨询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蜀汉路426号附3号上层建筑写字楼A座18楼0
四川文典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经四川省司法厅批准,依照《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设立的综合性、合伙制的大型律师事务所。担任过四川电视台、四川省国税局、四川省经济技术协作开发总公司等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实力有目共睹。曾先后获得成都司法局颁发的“先进单位”奖、“成都市律师事务所”。
文典汇聚了大量的专业律师,构建了严谨的组织机构,培养了高品质的管理团队,整个律师团队中资深律师积累了十分丰富的专业经验,掌握了大量的实务操作技巧,擅长案件的钻研与谋划。
房产合同违约要承担什么责任
按照法律规定,发生房产合同违约时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房产合同违约的法律责任具体有哪些呢?
1、房产合同违约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继续履行。
继续履行,是指在合同可以履行的情况下,当事人继续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彼此的义务。
2、房产合同违约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采取补救措施。
采取补救措施,是指当事人通过采取各种措施,确保合同能够继续履行。
3、房产合同违约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赔偿损失。
《合同法》百一十三条款规定把赔偿损失的概念界定为,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4、房产合同违约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违约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承担给付守约方一定数额的金钱。
5、房产合同违约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定金罚则。
定金,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依据合同的约定,预先给付另一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金钱,以保证合同的订立、履行或者解除。《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了履约定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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