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列举网 > 生活服务 > 装修/装饰 > 如何保证装修公司能够提供合格建材?
成都
[切换城市]

如何保证装修公司能够提供合格建材?

更新时间:2014-12-29 16:05:51 浏览次数:106次
区域: 成都 > 高新区 > 紫荆
类别:别墅装修
地址:益州大道北段777号中航国际交流中心b座1301
  问:我与装修公司约定由装修公司包工包料,但是又担心装修公司使用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建材,请问我应该怎么签订合同才能有效防止装修公司提供污染物超标的建材呢?
律师答疑:
装修人可以在《装修施工合同》中约定:装修公司所提供的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同时约定,如装修人对装修公司提供的材料有异议,需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装修人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则终由装修公司承担。
  检测合格报告是证明装修公司所供材料的有害物质检验合格证书,此报告的封面左上角必须印有“CMA"(中国计量认证)的标志,此标志下方的编号为具有CMA资质的检测单位代号,可以查询确定该检验报告的真实性。建材中的有害物质是室内环境的污染源.控制该污染源是保证室内空气质量符合标准的关键。因此装修人对建材有权要求进行复检.这是正当要求.装修公司应该支持。对材料进行“复检”,是一种争议的举证行为。因此,复检的检验费由申请方先行垫付,取得复检报告。如果复检的检验报告认定该材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合格”。则复检申请方应终负担复检费。如果检测报告认定的结果为“不合格”,则复检费要由被申请方负担,在终合同结算中清结。对材料进行复检时,由双方认可的有CMA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以免出具无效的检测报告而需对复检的结果再行检测.增加不必要的费用和延误工程竣工时间。
【更多装修知识请关注华西装饰http://www.huaxizhua***】
成都装修/装饰相关信息
3月10日
注册时间:2014年12月20日
UID:172811
---------- 认证信息 ----------

查看用户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