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没买社保的如何证明劳动关系
没签劳动合同,没买社保的情况下,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证明劳动关系:
1、提供工卡、厂牌(有盖人事行政章或公章)
2、提供工资条、收入证明(有盖财务章或公章)
3、向劳动部门或当地街道办投诉
(投诉处理表可以作为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但也有被推翻的先例,)
4,其他
法律依据
劳动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成都高新区芳草法律服务所主任路成梁,男,汉族,大学文化,出生于1976年2月21日,四川省成都市人,党员,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原成都市武侯区致民法律服务所副主任,成都市煤建公司中级会计师,长期从事企事业管理和经济工作,积累了较为深厚的社会经验,同时兼修法律专业,于2000年通过司法部法律服务资格证书,于2001年注册执业于成都市武侯区致民法律服务所,任副主任,负责高新区社区法律服务站工作,于2003年7月发起成立成都高新区芳草法律服务所,由成都市司法局批准设立,直接隶属于成都高新区社会事业局民政司法处。通过不断坚持学习与提高,善于总结自己和他人的经验,经过不懈努力于2011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十余年来,一直植根于成都市武侯区和高新区基层,为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办理了一系列的民事、经济、行政案件,担当多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出色的工作为当事人挽回了不少的损失,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受到当事人广泛的称赞。 名称:成都高新区芳草法律服务所 地 址:成都高升桥东路15号附1号301室 电 话(传真):028-85179313 代表人:路成梁 开户银行:成都农商银行高新支行紫荆南路分理处 :021202040120010001381
没签劳动合同没买社保的如何证明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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