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列举网 > 商务服务 > 法律咨询 > 可撤销婚姻申请应该在什么时候提出
成都
[切换城市]

可撤销婚姻申请应该在什么时候提出

更新时间:2020-11-04 14:57:15 浏览次数:66次
区域: 成都 > 金牛 > 茶店子
类别:其他法律咨询
地址:成都
在现实中,如果一名男子和一名妇女之间的婚姻是因为其中一人或双方受到胁迫而缔结的,那么这种婚姻将被视为可撤销的。但要撤销这段婚姻,必须向有关部门申请撤销。什么时候应该申请可撤销婚姻?

什么时候应该提出可撤销婚姻的申请?

根据规定,被胁迫方行使请求解除婚姻关系权利的期限为一年,也就是说,在这一年期限内,被胁迫方必须决定是否申请解除婚姻关系,否则,被胁迫方将丧失申请解除婚姻关系的权利。
如果被胁迫方长期不行使这一权利,不主张解除婚姻,这种婚姻关系将长期处于不稳定状态,不利于保护婚姻双方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双方所生子女的利益,不利于家庭和社会的稳定。与此同时,也会使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在判定当事人婚姻效力时难以作出准确判断。因此,《婚姻法》规定,被胁迫方撤销婚姻效力的请求权,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行使。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不行使的,被胁迫方将丧失请求撤销婚姻效力的权利。被胁迫方缔结的婚姻是合法有效的婚姻,被胁迫方不得以同样理由申请撤销婚姻。

一年期限的算法。

今年的学期什么时候开始?本条规定的一年期间开始有两种情况。一是从被胁迫方结婚登记之日起算,即被胁迫方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决定是否向有关部门申请注销其婚姻效力。二、从被胁迫方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即被胁迫方决定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是否向有关部门申请解除其婚姻效力。这种情况主要是认为在胁迫婚姻中,一些被胁迫方在人身自由上受到非法限制。比如被绑架、拐卖的妇女被迫与他人建立婚姻关系,这些妇女在被他人限制人身自由、被有关部门解救之前,不能申请撤销婚姻效力。因此,人身自由受到非法限制的被胁迫方申请撤销婚姻效力的时间,必须从其人身自由恢复之日起计算。

综上,可撤销婚姻的申请应在一年内提出,可从被胁迫方结婚登记之日起计算,也可从被胁迫方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计算。

如果大家有法律问题想要咨询或者了解的,可以咨询顶泰律所专业律师。http://www.***也可以咨询:400-666-3138
成都法律咨询相关信息
2024-05-26
誉远法律项目怎么样
武侯-望江路
2023-08-29
誉远法律项目靠谱吗
金牛-西安路
2023-08-15
2023-06-17
加盟誉远法律怎么样
都江堰-灌口
2023-05-26
2023-05-23
注册时间:2020年08月24日
UID:707019
---------- 认证信息 ----------
手机已认证
查看用户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