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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注意问题居住权问题在买房前也需注意

更新时间:2020-12-25 14:24:49 浏览次数:74次
区域: 成都 > 金牛 > 西安路
类别:其他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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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一个家庭自己盖房子是一件大事,但现在对大多数家庭来说,这是一件极其重要的事情。不管是孩子结婚买新房,还是改善生活条件,买二手房,都可以用这些年积攒下来的积蓄买一套期待已久的房子。自然希望顺利拿到房子,办理过户登记,领取产权证,如期搬进自己喜欢的房子。

但是,这几年大家都听说过,也听说过买房的苦。有的买了未完的楼,房子在可预见的未来被搬走了。有些人买了有争议的房子,因为房价上涨。卖家老公把老婆卖了,说不卖。他买的一些房子被出租或抵押给他人。他们拿不到房产证,或者搬不进去,但是房款已经交给卖家了。从那以后,他们就心烦意乱了。现在民法典颁布了,也规定了住房可以设定“居住权”。

买房如何规避这些风险?

很多人可能不太了解居住权。下面简单介绍一下。在过去的几年里,虽然对居住权有各种各样的看法,但没有具体的规定。《民法典》颁布后,居住权有了明确的定义。居住权是一种物权,不同于租赁关系。如果是简单的租赁关系,房东可以提前解除合同,让租客搬出;但是,如果一个房子有住宅区,那就很不一样了。没有房产证的,有权请人搬出去住。房屋所有权人不得提前取消居住权,也不得在约定期限内将房屋所有权人迁出。也就是说,买房的时候,通过房子就可以拿到房产证。房屋有居住区的,有居住权的人有权不迁出。这样一来,就会出现买房不能住的情况。

因此,在二手房销售中,要注意以下几点,防范风险,大限度地保护买卖双方的权益!
一、二手房买卖前,购房者不仅要确认产权的真实性,是否抵押或查封,还要上门调查房屋的实际居住情况。对于出租屋,房东必须出示正式的租赁合同,确认双方信息。以及合同的有效性;同时要与房屋租赁登记机构核对所售房产是否具有居住登记权。没有租赁、抵押,没有入户登记的,该房屋视为正常。
第二,对于卖家来说,如果打算出售自己的房子,也要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保持房子没有纠纷。如果他们因为短期内卖不出去而想租出去,房子空置浪费,建议采用短期租赁或者不定期租赁。一方面这样可以保持房子状态足够灵活;另一方面,它也保证了房屋租金的回报率。

三、买受人与出卖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造成房屋转移登记、房屋交付、房屋产权、居住权纠纷等违约,使约定的违约责任负担可以更重,如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更高,从而促使买受人和出卖人按照合同履行。
1.“居住权”在民法典中有规定,居住权也早在婚姻法中有规定。离婚时,有需要的一方可以寻求经济帮助。经济帮助的形式之一是有权住在房子里。但是这次民法典更具体,没有权利把有居住权的人赶出家门。
2、基于身份关系和契约关系(婚姻、同居、契约),权利人有权占有和使用他人的住所。
3.房屋有居住权的,应当向房屋管理机关登记,并根据情况及时注销登记。
4.居住权不能继承或转让,有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
5.关注二手房的购买,一定要搞清楚房子是否有居住权。不然买了房子以后就很麻烦了。你不能赶走住户,只能接受房子直到居住期限届满。
如果大家有法律问题想要咨询或者了解的,可以咨询专业律师。http://www.***也可以咨询:400-666-3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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