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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二手房买卖合同解除要违约金吗

更新时间:2021-03-01 10:45:11 浏览次数:61次
区域: 成都 > 金牛 > 凤凰山
类别:房地产纠纷咨询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益州大道中段599号航天城上城
买卖二手房时,买卖双方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在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的内容。一方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那么民法典二手房买卖合同解除要不要违约金的?四川履正律师事务所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民法典二手房买卖合同解除要违约金吗

民法典规定,二手房买卖合同解除后,如果双方约定了违约金金的,并且合同是一方违约造成解除的,违约方要支付违约金。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二手房买卖合同必须约定定金吗

事实上,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定金不是必须约定的,是否需要支付定金关键在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

约定了定金后,买受人交付全款时,定金将抵作价款或者收回。并且,交付购房定金后,若是出现违约不履行合同约定的情况,将会产生以下的法律后果:

1、买受人交付定金后又不履行约定,交付剩下的房款的,将损失定金利益,不能拿回来;

2、出卖人交付定金后又不履行约定,需要双倍返还定金。

另外,现在人达成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定金已经变成普遍现象,所以若是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约定了定金,要注意以下几点:

1、约定定金时,要以书面形式,可以签订定金合同或是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约定定金条款;

2、约定定金时,对定金数额可以协商,但是按规定不得超过房价款的20%,超出部分不受定金罚则的约束,只能作为预付款。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了违约金后,如果房屋买卖合同是因为一方违约而解除的,违约方要按约定承担支付违约金的责任。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履正律所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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