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列举网 > 商务服务 > 法律咨询 > 试用期员工不合格辞退需要补偿吗
成都
[切换城市]

试用期员工不合格辞退需要补偿吗

更新时间:2021-03-16 11:27:25 浏览次数:52次
区域: 成都 > 成华 > 二仙桥
类别:劳动纠纷咨询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益州大道中段599号航天城上城
劳动者首次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约定试用期,考察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的条件,而试用期长不超过6个月,那么试用期员工不合格辞退要不要补偿的?四川履正律师事务所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试用期员工不合格辞退需要补偿吗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被辞退的,用人单位不需要给予经济补偿。

《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款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试用期工资怎么算



实际上,试用期的工资是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确定的,但根据我国相关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低工资标准。

此外,总的来说,在试用期期间劳动者有以下权利:

1、获得工资报酬权

劳动者在试用期享有依法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按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低工资标准。

2、享受社会保险权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这是属于法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履正律所进行咨询。

成都法律咨询平台:http://www.***/
成都法律咨询相关信息
誉远法律项目怎么样
武侯-望江路
2023-08-29
誉远法律项目靠谱吗
金牛-西安路
2023-08-15
2023-06-17
加盟誉远法律怎么样
都江堰-灌口
2023-05-26
2023-05-23
加盟誉远法律怎么样
青羊-太升路
2023-05-10
注册时间:2020年08月13日
UID:706096
---------- 认证信息 ----------
手机已认证
查看用户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