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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质量有问题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21-04-07 10:42:31 浏览次数:71次
区域: 成都 > 金牛 > 驷马桥
类别:房地产纠纷咨询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益州大道中段599号航天城上城
对于房屋质量有问题该如何,你知道法律如何规定吗?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四川履正律师事务所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房屋质量有问题该如何

1、将交付或已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买受人的权利。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2、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时,买受人的权利?对房屋修复及修复费用怎么处理?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3、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应如何处理?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以上是四川履正律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房屋质量有问题该如何的相关内容,希望有帮助到您。如果你还有其他法律相关的问题,欢迎到律所进行在线法律咨询,这儿有专业律师为您提供解答,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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