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列举网 > 商务服务 > 法律咨询 > 宏博律所浅析不履行合同算欺诈吗
成都
[切换城市]

宏博律所浅析不履行合同算欺诈吗

更新时间:2021-09-14 10:27:40 浏览次数:51次
区域: 成都 > 高新区 > 芳草街
类别:诉讼代理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新中泰国际大厦
【成都律师法律热线:18728412001】合同履行不是一个单纯的动态概念,而是一种包含了动态和静态的综合概念。中络宏博律所表示合同签订生效后,当事人就要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而有些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损害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利益,受害人可以维护自己合法的权益,那么不履行合同算不算是欺诈?
不履行合同算欺诈吗?
合同履行指的是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是合同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全面、适当地完成合同义务,使债权人的债权的得以实现。合同欺诈是以订立合同为手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
中络宏博律所表示合同生效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构成合同违约,不算是合同欺诈,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签订合同时有欺诈行为,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就是合同欺诈。
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几种情形
合同的履行是债务人完成合同义务的行为,这是合同目的的起码要求,合同的履行要求达到实现债权之结果。合同关系存在的法律目的,就是使债权转变成物权或与物权具有相等价值的权利。
中络宏博律所表示《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根据该条款,违约情形划分为两大类:类是不履行合同义务,第二类是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1、所谓不履行合同义务,又称毁约行为,指债务人拒绝履行任何合同义务。
2、所谓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是指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有瑕疵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
⑴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是指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届满后,债务人无正当理由仍未履行合同债务。如果合同未对履行期限作出规定,那么债务人在债权人提出履行催告后仍未履行债务的,则构成了履行迟延。
⑵所谓履行合同义务有瑕疵,是指合同债务人所作履行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
⑶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主要指部分履行、履行方法不当、履行地点不当及其他违反合同附随义务的行为。
任何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都是合同的履行行为;相应地,凡是不执行合同规定义务的行为,都是合同的不履行。合同的履行表现为当事人执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当合同义务执行完毕时,合同也就履行完毕。
中络宏博律所表示合同欺诈行为的干扰使相对人的意思按照欺诈行为人设计的模式运行,相对人表达的意思实际上不是自己的意思,而是行为人的意思。它破坏了合同当事人的地位平等,破坏了等价交换的原则,破坏了交易的自愿性,破坏了社会信用更多
法律资讯访问宏博律所:http://www.zlhbls.com
宏博律所公众号:sc-zlhbls
宏博法律资讯热线:18728412001
成都法律咨询相关信息
誉远法律项目怎么样
武侯-望江路
2023-08-29
誉远法律项目靠谱吗
金牛-西安路
2023-08-15
2023-06-17
加盟誉远法律怎么样
都江堰-灌口
2023-05-26
2023-05-23
加盟誉远法律怎么样
青羊-太升路
2023-05-10
注册时间:2021年06月10日
UID:724603
---------- 认证信息 ----------
手机已认证
查看用户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