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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博律所浅析机动车卖完没过户出交通事故谁担责

更新时间:2021-11-17 14:14:19 浏览次数:69次
区域: 成都 > 高新区 > 芳草街
类别:诉讼代理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新中泰国际大厦
【成都律师法律热线:18728412001】车辆过户就是把车辆所属人的名称变更。也是买二手车中除了要看好车况,剩下重要的环节就是办理过户手续了,中络宏博律所表示而有些不懂车的朋友们为了节省费用忽略过户环节,运气好的车不出什么意外还好,要是运气不好,出点什么事故被警察叔叔抓到就麻烦了,罚款另算,关键车辆出险保险公司不会赔,不管多大损失都得自己承担,正是贪小便宜吃大亏。
机动车卖完没过户出交通事故谁担责?
中络宏博律所表示机动车转让后未办理过户登记的,发生交通事故后,由受让人(指的是权利的接收方)承担事故的责任,转让人有过错的,承担连带责任。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千二百一十条 【转让并交付但未办理登记的机动车侵权责任】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不能进行车辆过户的8种情况:
1、未经批准擅自改装、改型及变更载货重量、乘员人数的;
2、达到报废年限的(如车况较好,经特殊检验合格后可以过户,但不准转籍;
3、属控购车辆无《申报牌照证明章》的;
4、申请车主与原登记车主印章不相符;
5、违章、肇事未处理结案的或公安机关对车辆有质疑的;
6、未参加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
7、进口汽车属海关监管期内,未解除监管的;
8、人民法院通知冻结或抵押未满的。
办理二手车过户可以从法律上完成车辆所有权的转移,保障车辆来源的合法性,如避免买到和盗抢车等,同时明确了买卖双方与车辆相关的责任划分,如债务纠纷、交通违法等,确保了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中络宏博律所表示在进行机动车买卖过程中,需要注意转让人主体必须符合资格,即具有处分能力,是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双方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不是真实的意思表示,转让无效。如果一方当事人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转让无效。转让双方达成协议,建议拟定书面协议。更多法律资讯访问宏博律所:http://www.zlhbl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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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博法律资讯热线:1872841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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