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浙江省金华火腿有限公司、浙江兰溪永鑫火腿食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签约仪式在金华举行,标志着“金华火腿”商标回归金华。
提起火腿,人们总会将它和金华联系在一起。金华火腿和西湖龙井、绍兴老酒并列为誉满全球的浙江“三宝”。作为金华地区的传统名产,金华火腿始于唐而盛于宋,有着1200多年的历史。
据初步统计,目前金华有火腿加工企业73家,其中上市公司2家,从业人员近万人;年加工量约500万条,实现年销售额约25亿元。
“金华火腿”作为浙江品牌的杰出代表,曾被列为皇室贡品,并斩获巴拿马国际商品博览会金奖等多个国际奖项。“金华火腿”名声显赫,但是直到1979年,隶属于金华地区的浦江县食品公司才将其注册为商标。由于历史的原因,“金华火腿”商标归属省食品公司下属企业浙江省金华火腿有限公司。
上世纪80年代开始,金华的众多生产厂家使用“金华火腿”商标,就得向省公司缴付商标使用费。之后,有的企业分别开始注册自己的商标,许多生产商在产品上标注“ⅹⅹ(商标)金华火腿”。双方还为此对簿公堂。
为解决商标使用这一矛盾,2007年,“金华市金华火腿”证明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金华市市场监管局商标广告监管处处长李振纲说,这个证明商标被核准后,与原有的“金华火腿”商标,实际上处于“平行”状态。只是,这个证明商标,对于使用商标的企业有地域范围、生产工艺、原材料的特定要求。
在此之前的2002年,金华人试图通过原产地的方法保护,向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提出了申请。该局2003年批准了“金华火腿”作为原产地产品保护的申请。
如今,“金华火腿”商标回到它的发源地,有利于这一行业“金名片”发挥更大价值。衷心祝愿“金华火腿”商标回到金华后,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金华火腿行业发展越来越好。
对于“金华火腿”商标的回归,金华市政协文史委主任吴远龙一个劲地叫好。“商标之争持续了几十年,这是计划经济时代的后遗症。虽然我们一直在用,但总感觉名不正言不顺,理不壮气不直。”吴远龙说,随着这块商标的回家,对金华火腿产业的发展,必将带来极大的推动作用。
商标之争持续了几十年金华火腿终于回归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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