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不需要每年缴费,十年续费一次!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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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需要每年缴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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