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列举网 > 商务服务 > 公司注册/年检 > 重庆盈兴律所起诉离婚承包地有权益吗
成都
[切换城市]

重庆盈兴律所起诉离婚承包地有权益吗

更新时间:2021-01-20 14:35:16 浏览次数:48次
区域: 成都 > 青羊 > 太升路
类别:公司注册
地址:成都市科华北路65号
  1、夫妻一方在婚前家庭承包中所承包的耕地、林地、草地,或其他方式承包的四荒土地等,在双方共同生活期间共同投入与经营,对该共同投入部份应确认为夫妻共同财产。如结婚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未作调整,男女双方各在原生活居住地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其原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非因法定事由不会因结婚而被取消,故不存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分割。但对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对共同生活居住地一方承包的土地共同经营,进行种植与管理,或进行改良的,所获得收益应确认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处理时,应由原承包方继续享受土地承包经营权,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原则上也应由原承包方享有,但应给对方适当的经济补偿。
2、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虽以夫或妻一方名义签订合同,但有证据证明夫妻共同参与生产经营、承包经营所得收益的主要部分是供家庭成员享用的,则该土地承包经营权应确认为夫妻共同享有,其投入部份或预期收益应确认为夫妻共同财产。
广东顶泽律所客服:400-011-0698
广东顶泽律所法律咨询:gjlaw.net
深圳顶泽咨询:http://www.***/fwly/fhtjf/
重庆离婚律师:http://www.cqyin***/2021/hyjt_0119/1811.html
石家庄法律咨询:http://www.t***
广州法律咨询:http://www.jl***
成都公司注册/年检相关信息
16小时前
19小时前
20小时前
注册时间:2018年05月21日
UID:489438
---------- 认证信息 ----------
手机已认证
查看用户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