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对方请求履行离婚协议的
离婚后,一方拒不履行离婚协议或者不完全履行离婚协议给付另一方财产或者相关款项的,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离婚协议的效力,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
(三)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自发现之次日起诉讼时效两年。
广东顶泽律所客服:400-011-0698
广东顶泽律所法律咨询:gjlaw.net
深圳顶泽咨询:http://www.***/fwly/fhtjf/
广州顶匠律所:http://www.g***/2021/hyjt_0128/2055.html
石家庄法律咨询:http://www.t***
广州法律咨询:http://www.jl***
广州顶匠律所离婚纠纷诉讼时效
成都公司注册/年检相关信息
2小时前
3小时前
3小时前
4小时前
1天前
1天前
1天前
1天前
1天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