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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府新区注册股份有限公司

更新时间:2021-02-25 17:58:37 浏览次数:43次
区域: 成都 > 青羊 > 太升路
类别:公司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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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以股份为资本,股东在认购股份范围内对公司负责的企业法人。根据公司法,注册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者人数应在二人以上两百人以下,注册资本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怎样在成都注册股份有限公司,需满足哪些具体条件呢?今天,小编将为您介绍一些在成都注册公司的基本条件和程序,供大家参考。

  成都注册股份有限公司的必备条件:

  一、发起者满足法定人数。

  成都注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者应在5人(含5人)以上,且半数以上在中国有经营场所。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经营场所。公司经营场所是确定公司登记级别、法院管辖、债务履行地、法院管辖和法律适用等法律事项的依据。公司登记部门登记的公司只能有一个经营场所,公司经营场所由公司登记部门管辖。公司变更经营场所,必须要向公司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根据要求,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者可在5人以下,但应采取办法。但是,目前我国还不允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这种方式,而应采取“先发起、先设立”的方式。

  二、发起者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低限额。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以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发起者认购的股份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公司总股本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发起者、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缴纳与股份金额相抵的出资额后,除股份未按时足额募集、发起者未按时召集、发起者未决定不设立公司外,不得撤资。

  三、股份发行及筹备事项满足法律规定。

  这里所说的发行有以下两种含义:一、就发起设立方式而言,发行是指发起者不公开认购设立公司所需的全部股份和募集资金的行为。2.从发行方式上看,发行是指发起者认购不低于所需股份总数的35%,发起者向不特定的人发出认购股份的邀请,或单方面表示募集股份的意向。发起者必须要按规定申报设立文件,承担公司筹备工作。

  四、发起者制定公司章程,并经通过。

  公司章程是公司重要的法律文件,发起者应按香港上市公司章程或者境外上市公司章程的必需要求和相关要求起草公司章程。章程草案报成立大会表决通过。发起者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应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公司章程(草案)。

  五、有公司名称,创建满足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应按工商登记的相关要求设立公司名称,并创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的组织机构。企业名称依次由行政区划、商标、行业、组织形式组成,除法律、法规有其他要求外。

  六、有稳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需的生产经营条件。

  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应以投资、购买、租赁等方式获得稳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具备与其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必需生产经营条件。

  综上所述,与普通公司相比,成都注册股份有限公司在发起者、注册资本、公司地址等方面更加严格。

  希望通过本文的论述,能让大家对股份有限公司有更深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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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2016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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