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市旅游设立国内旅行社审批办理程序;
2023年核发申请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一、法定依据:
(1)《旅行社条例》
(2)《旅行社条例管理实施细则》
(3)《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二、适用范围:
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旅行社设立审批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如金牛区,成华区,锦江区,武侯区,高新区,青羊区,温江区,郫都区,双流区,新津区,新都区,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高新西区,东部新区,大邑县,蒲江县, 金堂县,邛崃市,崇州市,简阳市,彭州市,都江堰市,从事招徕,接待旅游者,为其安排交通,食宿,文娱,购物等旅游服务的公司需要持有许可证。
三、申请条件:
1.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申请者拥有产权的营业用房,或者申请者租用的,租期不少于1年的营业用房;
3.营业用房应当满足申请者业务经营的需要。
4.有必要的营业设施:2部以上直线固定电话,传真机,复印机,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
5.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具备旅行社从业经理或者相关专业经理的经理人员和计调人员;
有不低于旅行社在职员工总数20%且不少于3名,与旅行社签订固定期限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持有导游证的导游。
6.有不少于30万元的注册资本。
7.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存入质量播种机20万元,旅行社取得经营许可满两年,且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部门罚款以上处罚的,可以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向国家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增存质量保证金120万元;
四、申报材料:
申请设立旅行社获得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设立申请书:
内容包括申请设立的旅行社中英文名称及英文缩写,设立地址, 企业形式,出资人,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受理部门的全称,申请书名称和申请的时间;
(2)法定代表人简历和股东材料
(3)企业章程
(4)经营场所的证明(应当满足经营的需要)
(5)营业设施,设备的证明或者说明;(2部以上直线固定电话,传真机,复印机,可以联网的电脑)。
(6)市场质量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营范围包含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不得包含出境旅游业务。
五、办理程序:
(一)申请者向市旅游局递交申报材料;
(二)市旅游局审批同意后,报省旅游局备案。
成都市旅行社经营许可证无导游,无计调,场地大小面积不符,营业设施设备清单不全均可处理,加急旅游许可证审批,为您排忧解难。
四川成都市旅游设立国内旅行社审批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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