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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清单对于成都市食品经营许可证锦江区核发

更新时间:2023-06-05 08:43:40 浏览次数:51次
区域: 成都 > 锦江 > 督院街
类别:办证咨询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九里堤恒和华园605室
申请清单对于成都市食品经营许可证锦江区核发

申请材料关于成都市食品经营许可证高新区登记

申请流程针对成都市食品经营许可证武侯区审批

2023年成都市锦江区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

(一)核发

1.材料清单

(1)《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判定标准:

1.申请表与国家局制式表格一致;

2.填表内容与提交相关材料一致,填写完整无

缺项;

3.系统生成并下载

备注:

01.对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企业,取消食品经营许可,改为备案管理。

02.将“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纳入“多证合一”范围,在企业登记注册环节一并办理备案

手续。

2.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不含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平面图或实景照片、操作流程图;

备注:

01.设施设备布局平面图,平面图图面清晰,

能展示设施设备及布局;

02.实景照片应≥4 寸,画面清晰可见,能展示

设施设备及布局;

03.操作流程图清晰可见,能够展示每步骤工艺

流程,并符合主体业态;

04.非个体工商户,应加盖单位公章;

05.应与企业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一致。

4.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规章制度清单

备注:

1.所有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进货查验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食品储存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追溯制度;

2.食品经营企业除建立第(一)条包含的制度外,还应当包含: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从业人员培训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和维修保养制度、废弃物处置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等制度;

3.食品批发企业除建立本条第(一)项、第二项制度外,还应当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4.非个体工商户,应加盖单位公司章;个体工商户,应由经营者签字。

5.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备注:

1.非个体工商户,应加盖单位公司章;个体工商户,应由经营者签字;

2.应与现场核查结果一致。

6.申请销售散装熟食制品的,应当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的合作协议(合同),提交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备注:

1.非个体工商户,应加盖单位公司章;个体工商户,应由经营者签字;

2.与原件一致;

7.承诺书(食品经营企业或个人提交)

备注:

1.非个体工商户,应加盖单位公司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2.个体工商户,应由经营者签字。

备注: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办发

〔2021〕67 号)要求收取

8.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

备注:

1. 有核查结论;

2.核查人员及申请人签字。

9.食品经营仓库异地核查表

备注:

1.有核查结论;

2.核查人员及申请人签字确认。

2023年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成都市地区范围:服务范围:金牛区,成华区,锦江区,武侯区,高新区,青羊区,温江区,郫都区,双流区,新津区,新都区,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高新西区,东部新区,大邑县,蒲江县,金堂县,邛崃市,崇州市,崇州市,简阳市,彭州市,都江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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