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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来关注成都市食品经营许可证办事指南

更新时间:2023-10-05 10:31:57 浏览次数:84次
区域: 成都 > 锦江 > 督院街
类别:办证咨询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九里堤恒和华园605室
一起来关注成都市食品经营许可证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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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各区行政审批局食品经营许可新办办事指南:

一、法定依据:

《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

《四川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二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的许可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平面图或实景照片(不小于4寸,画面清晰可见),操作流程等文件。

(四)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规章制度清单。

成都市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办理程序:

受理—现场核查—审核—制证—发证

成都市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达到的申请条件:

1.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来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有专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范围:金牛区,成华区,锦江区,武侯区,高新区,青羊区,温江区,郫都区,双流区,新津区,新都区,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高新西区,东部新区,大邑县,蒲江县,金堂县,邛崃市,崇州市,崇州市,简阳市,彭州市,都江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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