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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管理三级资质许可办理程序

更新时间:2017-01-11 14:19:58 浏览次数:173次
区域: 成都 > 武侯 > 致民路
类别:办证咨询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优博国际一单元10楼1016室
物业公司管理三级资质许可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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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杨经理
咨询热线:18113173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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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书 2、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申报表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验资报告或审计报告 5、从业人员、职称人员证明材料 6、经营场所证明
7、      公司章程 8、经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 9、法人身份证明
10、企业服务质量、服务收费、岗位职责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
11、三级(暂定一年)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12、物业服务合同复印件 13、物业管理业绩材料 14、企业信用系统授权证明
1、网上注册。登陆当地房管局网站的物业管理系统,注册后填写申报信息。
2、物业公司申请人向注册所在地区(县)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纸质文件)。
3、注册所在地的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经一一审核确认无误,并且符合相应的申请资格后,予以核准。
4、经审查,对不符合条件或资料不齐全的企业,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退件。对经过审查具备三级物业管理资质条件的企业,在20个工作日内,由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核发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
办理物业管理资质不予批准的行为:
1、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
2、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业务一并委托给他人的;
3、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
4、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的;
5、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
6、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
7、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
8、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不按规定移交物业管理用房和有关资料的;
9、与物业管理招标人或者其他物业管理投标人相互串通,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10、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业主投诉较多,经查证属实的;
11、超越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业务的;
12、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的;
13、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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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201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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