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证书丢失后,应登报声明原学位证书作废,并向毕业学校申请补办,写出书面材料,写清自己的入学时间和毕业时间,以及所学专业、年龄、性别和现工作单位等。
补办流程:
1、本人申请填写学位证申请《学位证明书审批表》;
2、登报声明在当地报纸上登遗失声明并提供报纸;
3、档案管办理手续携带个人申请、审批表及登报挂失票据和报纸依次到毕业系、档案馆(复印:学籍成绩总表、学位评定委员会公报、学位申请书)办理相关手续;
4院教务办公室领取《学位证明书申请表》申请人到学院教务办公室领取,《学位证明书申请表》,填写好表格中的相关内容并按要求准备材料。
校学位办公室经学位办公室,签署意见及加盖公章后,学位办公室办理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