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可免考全部统考科目:
72g (2)除计算机类专业考生外,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 级B或以上级别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3)除英语专业考生外,获得大学英语等级考试( CET )四级及以上级别证书者(注: 2006年1月1日前参加改革后的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其成绩达到420分者可免考“大学英语B”统考课程,参加2006年1月1日后的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其成绩将不作为统考“大学英语B”免考的条件)、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 PETS)三级及以上级别证书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者,可免考“大学英语B”
(4)入学注册时年龄满40周岁的非英语专业考生可免考“大学英语B”;
(5)除英语专业考生外,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免考“大学英语B”。
(6)已经通过相应统考课程考核。
3.本科第二学历学生免考以下课程
本科第二学历学生,除免考全部统考科目外,还可免考已修过的公共基出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