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证书的换(补)发工作,结合管理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自2016年3月1日起,凡未及时办理证书验证续期或换(补)证业务导致证书失效的,持证人通过继续教育的方式取得近三年的《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可申请换(补)证业务。
各单位认真做好证书换(补)发工作,加强管理,对通过买卖、涂改、伪造等方式取得的虚书一律不予换证。
现将有关培训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培训对象:所有取得的建设岗位证书,含已过期,都办理继续教育培训。
二、报名所需资料:1、报名时提供建设岗位证书复印件。
2、报名时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三、继续教育培训科目:
安全员继续教育;施工员继续教育;资料员继续教育;质量员继续教育;测量员继续教育;试验员继续教育;材料员继续教育;机械员继续教育。
四、继续教育培训及报名地点:成都鑫鸿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成都洗面桥街30号交投大厦A栋6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