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法律自考(专,本科)招生简章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考)文凭在我国具有很高的信誉度,是国家认可的学历,也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先认可的中国文凭之一。自考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自考专业分为社会型专业和应用型专业两种形式,社会型专业的所有课程,考生参加国家和全省统考;应用型专业是高等学校负责组织教学和辅导的一种助学形式,学习形式分为脱产(校内全日制)和业余(校外周末助学班),办学层次有专科和独立专本科段(专升本),考试课程分为统考课程和校考课程。
我校是各大院校自考授权教学点,学校可查询,正规助学单位,学员可放心报考。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专科: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毕业或同等学力者,均可报名。
本科:凡有国家认可专科文凭者,均可报名。(若在专本科毕业前有把握获专科毕业证的亦可报名)。
二、学制及课程(学制2年)
统考课程:1.00167 劳动法、2.00226 知识产权法、3.00233 税法、4.0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5.00262 法律文书写作、6.00249 国际私法、7.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8.00015 英语。
三、教学与管理
1、考试时间
根据省考委的安排,应用型自学考试统考课程一年有两次考试,分别在每年的4、10两个月份。校考课程时间由学校统一安排,分别在每年的1、7月份。
我校举办的应用型专业助学班,由学院指派得力师资实施教学,参照普通高校教学规律行课,执行相应的专业课程计划管理,统一授课辅导,统一管理,统一时间安排。
2020年四川师范大学自考法学本科助学班开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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