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需要,提高教育、管理、工程等方面专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多渠道促进高层次专门人才的成长;根据《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及高校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简章。
申请人通过学位授予单位及国家组织的全部考试、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经审查达到了硕士学位学术水平者,可以获得硕士学位。“同等学力申硕”采取“免试入学,边学边考”的方式, 是国家专门为工作繁忙、抽不出足够时间复习考研而又在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在职人员开辟的一条获得证明自己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并获取硕士学位的有效途径。
一、申请专业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领导,遵守人民共和国宪法,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的在职人员。
2.申请人须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满三年以上(即2018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突出成绩。
注:仅申请结业证书学员(旨在提高本人业务素质,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可以申请参加进修学习),则条件可放宽至大学专科毕业以上。
三、报名材料
1.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鉴定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后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已发表或出版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及项目批准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课程学习与学位授予
课程设置:参照相应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习形式:学校采用网络平台学习和集中面授相结合。
申请人自资格审查合格被高校正式录取学习,须在四到五年内通过高校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否则本次申请无效。在通过全部考试后的一年内提交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应在申请人提交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对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硕士学位。
五、收费标准和办法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项目收费标准由两部分构成分两次缴纳:入学时缴纳课程学习阶段学费及统考科目强化培训费;论文开题前缴纳论文指导阶段费用。
教材及资料费:课程学习和论文研究所必须的书籍资料由高校提供教材目录,学生可自行购买;论文阶段产生的资料打印等杂费由学员自行负担。
六、其他
申请人必须如实、准确填写申报信息,提交书面材料相关内容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申请资格,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中止学习,须由本人向学校提交中止学习申请书,经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vx同号19136201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