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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工程管理本科原建筑经济管理

更新时间:2021-01-13 11:25:41 浏览次数:43次
区域: 成都 > 武侯 > 望江路
地址:普利大厦
自考工程管理(原建筑经济管理)本科招生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专或大专以上毕业。

二、学制及课程(学制2年)
英语(二)
财务管理学
建筑施工技术
工程监理
工程项目管理
工程招标与合同管理
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
三、教学与管理

1、考试时间
       根据省考委的安排,应用型自学考试统考课程一年有两次考试,分别在每年的4、10月份。校考课程时间由学校统一安排,分别在每年的1、7月份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我校举办的应用型专业助学班,由学院指派得力师资实施教学,参照普通高校教学规律行课,执行相应的专业课程计划管理,统一授课辅导,统一管理,统一时间安排。

2、参加自学考试有哪些政策和规定?
      (1)考试课程的安排:专本科专业考试课程分统考课程和校考课程,统考课程具体考试时间由省考办安排,考试地点由专业办学单位所在的市、州招办具体安排;校考课程的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由学校统一安排。
      (2)毕业证办理:办理自考专本科毕业证时需校验专科毕业证。
      (3)《英语(二)》统考课可以用三门校考课程代替。

3、自学考试专本科毕业生是否可以申报学士学位证书?
根据省学位委员会、省考委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凡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本科毕业证书的学生,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在获得专本科毕业证书后两年内由本人申请,学校审核,教育厅审查,条件符合者,由我校学位委员会授予法学学士学位证书。
(1)专本科毕业生均应在获得专本科毕业生证书后两年内提出申请,超过时限者不能提出申请;
(2)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分不低于65分(不含毕业论文成绩)。
(3)通过省学位办组织的外国语考试并获得合格证书或通过统考英语二;
(4)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成绩合格;

4、证书效力
我校招收的应用型专业学生按照专业考试计划要求,全部课程合格者,即可获得由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署章、西华师范大学副署校章的毕业证书。按照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明确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待遇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可以报考研究生及其他国家组织的资格考试。
 
温馨提示:
以上费用包含:教材资料费、报名费、注册费、档案管理费、考前辅导费。不包含考试费、论文费、毕业证书工本费,自考考试费35元/科(需学生在四川自考网上自行缴纳),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评审费300-500元/人需要在考完科目提交毕业论文时缴纳。(校考由学校组织 均在成都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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