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 学前教育专业专科教学计划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能从事幼儿教师、幼儿教育研究和管理等工作的应用型人才。本专业学生通过2.5 年的学习,初步掌握学前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具备良好的幼儿教育专业素养,具备必需的学前教育教学的专业技能。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要求学生初步掌握学前教育学理论,较熟悉学前教育基本知识和规律,了解幼儿心理变化和生理发展的特点,受到学前教育思维和实践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学前教育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 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初步掌握学前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园课程的设计与实施和幼儿教育研究方法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3.掌握观察幼儿、分析幼儿的基本能力以及对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技能,具有编制具体教学方案和实施方案的初步能力;
4.具有在幼儿园从事学前保育、教育和管理的基本教育实践能力。
三、学习形式及学制年限
学习形式∶业余、函授。
学制∶标准学制2.5 年,实行弹性学制,学习期限可控制在 2.5~4.5年。
毕业学分∶ 80 学分。
四、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类别为公共课、基础课、专业课、技能实践环节。
公共课为各专业均需开设的必修课,包括大学英语、应用文写作、计算机应用础、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等课程,主要使学生具有必要的基本知识。
基础课主要使学生掌握本专业所必需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及技能。专业课是根据本专业培养要求进行专业拓展及体现专业特色的课程。
技能实践环节主要是毕业实习,根据专业由学生自主或集中进行专业见习、专考察、社会实践等,目的是使学生将学到的理论知识在工作实践中加以检验、巩固提高。
五、本专业教学计划进程表(见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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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
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