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
增值税纳税人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
1、 小规模纳税人
新注册的增值税纳税人在任意连续12个月内累计增值税收入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工业企业50万、商业企业80万、交通运输业和应税服务业500万)均为小规模纳税人。
2、 一般纳税人
(1)、如果您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请在申报期结束后40个工作日内办税服务厅窗口提交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
(2)、如果您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但经营业务需要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可直接向办税服务厅窗口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