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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策划公司

更新时间:2015-06-30 17:20:28 浏览次数:90次
区域: 成都 > 金牛 > 蜀汉路
类别:税务顾问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二段3号
我国现行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增值税征税范围包括货物的生产、批发、零售和进出口四个环节,此外,加工和修理修配也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加工和修理修配以外的劳务服务暂不实行增值税。凡在上述四环节中销售货物、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的,都要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具体内容如下:
  1.销售货物
“货物”是指除土地、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等一切不动产之外的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和气体在内。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有偿”不仅仅指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还包括取得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
2.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
“加工”是指接受来了承做货物,加工后的货物所有权仍属于委托者的业务,即通常所说的委托加工业务。“委托加工业务”是指有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及主要材料,委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这里的“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都是指有偿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但单位或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则不包括在内。
3.进口货物
进口货物是指申报进入我国海关境内的货物。确定一项货物是否属于进口货物,必须看其是否办理了报关进口手续。通常,境外产品要输入境内,必须向我国海关申报进口,并办理有关报关手续。只要是报关进口的应税货物,均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在进口环节缴纳增值税(享受免税政策的货物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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