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
关税是由海关根据国家制定的有关法律,以进出关境的货物和物品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商品税。从以下几个方面,可以加深对关税概念的理解:
1.关税是一种税收形式。关税与其他税收的性质是一样的,征税主体都是国家。不同的是其他税收主要是由税务机关征收,而关税是由海关征收。
2.关税的征税对象时货物和物品。关税只对有形的货品征收,对无形的货品不征收关税。
3.关税的征税范围是进出关境的货物和物品。一般情况下,一国的关境和国境是一致的,但当一个国家在境内设立自由贸易区或自由港时,国境大于关境;当几个国家结成关税同盟,组成统一的关境,实施统一的关税法令和统一的对外税则,只对来自或运往其他国家的货物进出共同关境征收关税时,国境小于观境,如欧洲联盟。
关税的特点
关税作为独特的税种,除了具有一般税收特点以外,还具有以下特点:
1.征收的对象是进出境的货物和物品。关税是对进出境的货品征税,在境内和境外流通的货物,不进出关境的不征关税。这里所指的”境”,是指”关境”,即指海关法规可以全面实施的领域。货物和物品只有进出关境时,才能被征收关税。
2.关税是单一环节的价外税。关税的价格中不包括关税,即在征收关税时,是以实际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关税不包括在内。但海关代为征收增值税、消费税时,其计税依据包括关税在内。
3.有较强的涉外性。关税只对进出境的货物和物品征收。因此,关税税则的制定、税率的高低,直接会影响到国际贸易的开展。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世界各国的经济联系越来越密切,贸易关系不仅反映简单的经济关系,而且成为一种政治关系。这样,关税政策、关税措施也往往和经济政策、外交政策紧密相关,具有涉外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