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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记账代理公司

更新时间:2015-09-10 16:59:39 浏览次数:53次
区域: 成都 > 金牛 > 金牛周边
类别:代理记帐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二段3号
  资产可回收金额的计量

  一、估价资产可收回金额的基本方法
企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然后将所估计的资产可收回金额与其账面价值相比较,以确定资产是否发生减值,以及是否需要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确认相应减值损失。在估计资产可收回金额时,原则上应当以单项资产为基础,如果企业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应当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汇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应当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因此,要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通常需要同时估计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但是,在下列情况下,可以有例外或者作特殊考虑:
1.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只要有一项超过了资产的账面价值,就表明资产没有发生减值,不需再估计另一项金额。
2.没有确凿证据或理由表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显著高于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的,可以将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视为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对于企业持有代售的资产往往属于这只能够情况,即该资产在持有期间(处置之前)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可能很少,其终取得的未来现金流量往往就是资产的处置净收入,因此,在这中情况下,以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埔的净额作为其可收回金额是适宜的,因为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不大显著高于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3.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如果无法可靠估计的,应当以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其可收回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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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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