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印花税应纳税额应当注意的问题:
1.按金额比例贴花的应税凭证,未标明金额的,应按照凭证所载数量及市场价格计算金额,依适用税率贴足印花。
2.应税凭证所载金额为外国货币的,按凭证书立当日国家管理局公布的牌价折合人民币,计算应纳税额。
3.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所执的一份全额贴花。
4.同一凭证因记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率,分别载有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
5.已贴花的凭证,修改后所载金额增加的,其增加部分应当补贴印花税票。
6.按比例税率计算纳税而应纳税额不足1角的,免纳印花税;应纳税额在1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5分的不计,满5分的按1角计算贴花。对财产租赁合同的应纳税额超过1角但不足1元的,按1元贴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