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路运输业务纳税人
1.海运的纳税人是海运企业。海运,包括远洋运输和沿海运输。沿海运输的营业税人包括交通部直属海运企业,地方交通部门所属航运企业以及地方国有海运企业和集体、个体海运企业等。远洋运输的营业税纳税人包括中国远洋运输公司系统下管辖的大连、天津、广州、青岛、上海等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远洋海运企业。除此之外,还有两类远洋运输业;一是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与江苏福建等省联办的远洋运输企业;二是地方政府,如辽宁、天津、上海、广东等省(市)自办的远洋运输业。
2.内河运输的纳税人,是内河运输的企业或个体运输户。目前在我国从事内河运输的地区、部门、行业众多,企业性质有国有、集体、私营、个体等。
长江轮船总公司是直属交通部的长江航运骨干企业,它下辖重庆、武汉、芜湖、南京、上海五个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航运企业,均为内河运输营业税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