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需成立企业,这样来解决临时收入
个人在年底临时取得收入,又不花时间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只是一次性的收入情况,那么个人还可以通过什么方式在合理合法的减少税金的同时,给合作公司开具票据。
个人可以通过税务委托代征的模式,到相关代征点进行委托代征,个人按照核定税率个人税金,而且是把这个个人当成了个体工商户形式纳税。缴纳的税金为增值税1%,个人经营所得税一般是核定的0.6%,附加税为开票额的0.06%,对行业基本没有限制。
在小编山东的代征点,可以开具商贸类型的票据,建筑材料,河沙,石子,水泥等等,施工费,工程款,装卸搬运费,安装费,劳务费,服务类型的有,技术服务费,咨询费,市场推广费,市场调研费,基本上大部分的品目都可以开具。
自然人代征的模式比较适合建材公司、医药公司、房地产销售等等这类中间服务机构是比较适用的,因为他们大部分需要的也是普票,自然人发生业务以后就可以去税务局代进行委托代征,获得普票以后公司可以直接入账,公司就可以把这个钱直接给到个人。一票一完税,个人纳税后不需要第二年汇算清缴。
若是长期需要发生业务,想要成立自己的工作室接业务。就可以在有核定征收的税收园区成立个人独资企业,享受核定征收纳税,按照开票额的10%核定后,以五级累进制计算个人经营所得税。综合税率在5%以内,今年在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按照1%征收的减免政策下,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后综合税率在3%左右,500万的业务今年缴纳15万左右的税金后就可以直接转入法人私人账户自由支配,并且开具专票。
总结,上述的两种形式都是可以解决利润问题的,自然人代开今年确实优势比较大,因为增值税降低为1%,很多企业抵扣也只能抵扣1%,优势不大,还不如直接开具普票直接入账就可以了。但是明年恢复3%增值税以后,如果在开普票不抵扣相对来说不是很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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