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投资移民EB-5,即Employment-based Fifth Preference,中文意思是“第五类优先就业型移民签证”。EB-5在1990年立法设定,主要内容是:外国投资者只要在美国境内投资100万美元或在经核准的区域中心投资50万美元,并直接或间接创造10个就业机会,就可获发二年期的有条件绿卡。五年后投资期满资金将予以返还。
申请条件:
(1)投资人须年满 21 岁;
(2)投资人不必有任何学历,经商或工作经验的背景;
(3)投资款50万美金的合法来源;
(4)投资人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
申请流程:
1. 澳际移民对申请者资格进行专业评估;
2. 签约后,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为您出具文件清单;
3. 根据您提供的资产文件及经历,制定移民方案;
4. 方案确认后,制作及整理移民文件;
5. 律师审核文件后,向移民局递交I-526申请;
6. 移民局在收到您的申请后,会发出档案号码;
7. I-526批准后,美国移民局下发核准函;
8. 美国国家签证中心下发缴费通知;
9. 缴纳签证费,向美国国家签证中心提交全家个人文件及无犯罪记录;
10. 国家签证中心将您全家的签证申请转交中国广州领事馆;
11. 中国广州领事馆安排面试时间,发出面试通知;
12. 申请人全家在面试日之前,完成体检;
13. 面试成功, 4个月内全家登陆美国,取得2年有条件绿卡;
14. 获得有条件绿卡21个月后,申请解除条件,获得绿卡;
15. 五年后申请返还投资款。
项目优势:
EB5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制定得相当宽松,投资人无须受任何商业背景、年龄、教育程度以及语言能力的条件限制,只要证明其投资资金的来源合法即可。此移民类别的特色是“全家移民”,即投资人、其配偶和未婚子女均可以同时申请移民,且自由进出,无移民监,并能享受国民待遇(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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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移民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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