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人高考中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分别有50、30、20分的照顾加分政策,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对于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会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加分。
四川省成人高考照顾加分政策条件
1、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录取时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录取时加30分投档。
符合该项照顾条件的运动员考生,在报名时须填写《四川省2019年运动员报考成人高校运动成绩认定表》,并附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国家体育总局认证材料,经所在单位签章后,于9月底前送省教育考试院。 (具体日期以公布为准)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加20分投档:
(1)获市(州)及其以上人民政府(党委),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模范(先进)教师、模范()党员称号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工、青、妇组织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获得者;
(3)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事业单位获得单位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7)年龄在25周岁以上者
3、攀枝花市东区、西区的考生录取时加15分投档。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加10分投档:
(1)县(市、区)人民政府(党委),市(州)局级系统和工、青、妇组织表彰的先进、模范工作者;
(2)退役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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