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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纸发表满分作文侵犯了作者的什么权利

更新时间:2018-09-26 10:17:59 浏览次数:11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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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对照高考作文评分标准,满分作文的标准至少是“内容充实”“感情真挚”“语言流畅”“深刻丰富”“有文采”和“有创意”。显然,满分作文完全可以构成我国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
报纸发表满分作文侵犯了作者的什么权利?
1.发表权。由于高考的特殊性和保密性,考生的作文只能被特定的阅卷者看到,事实上交卷之后作文仍然处于法律意义上的“未发表”状态,而将其结集成书出版无疑是将其公布于世,侵犯了其发表权。
2.署名权。一般的高考满分作文集在所选的作文中都隐去了作者的真实姓名,代之以“××市某考生”“佚名”等,显然侵犯了作者表明身份的权利。
3.复制、发行权。作文选集的编辑者未经许可将满分作文予以复制多份并以有偿方式向公众销售,显然侵犯了作者的复制权和发行权。
4.汇编权。编辑者未经许可将某一考生的作文编入选集,侵犯了作者将其作品通过选择和编排编入新作品的权利。
5.信息网络传播权。如果将作文选集制作成电子版并在网上传播,同样会侵犯作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6.获得报酬权。即侵犯了作者利用其作品可以获得经济收益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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