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列举网 > 商务服务 > 其他商务服务 > 关于商标案件证据收集
成都
[切换城市]

关于商标案件证据收集

更新时间:2018-11-10 13:32:09 浏览次数:74次
区域: 成都 > 青羊 > 太升路
1、将作为商标早使用和持续使用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① 将该商标使用在相关服务项目的介绍手册、服务场所招牌、店
堂装饰、工作人员服饰、招贴、价目表、奖券、办公文具、信笺以及
其他相关的用品等证据材料;
② 将该商标使用在相关服务有联系的文件资料上,包括使用在提
供服务协议、发票、票据、收据、单据、维修维护证明等材料;
③ 将该商标使用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网络、户外
等媒体广告、媒体评论及其他宣传活动资料,或者使用在经出
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公开发行的出版物上等证据材料;
④ 将该商标使用在各级政府有关管理部门批准举办的展览会、博
览会上使用,包括在展览会、博览会上提供的使用商标的印刷品及其
他资料、照片等。
成都其他商务服务相关信息
注册时间:2018年09月10日
UID:522464
---------- 认证信息 ----------
手机已认证
查看用户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