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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专利年费缴纳相关要求

更新时间:2021-03-22 17:03:30 浏览次数:46次
区域: 成都 > 成都周边
专利权人有时会在专利截止日期前提前被中止,【弘毅天承专利服务:028-65788726/180-8109-5503】通常是因为他忘记支付专利年费,从而导致专利无效。因此,要注意年费缴纳的期限。


缴纳专利年费,专利权人可以自行缴纳,也可以委托成都专利服务公司​缴纳。知识产权专利服务公司拥有专业的专利记录和提示软件程序,可随时监控和提示。

为了支付每年的专利费,我们需要知道专利类型的保护时间。在中国,有三种专利权:
1.外观专利的有效期为10年。

2. 实用专利的有效期为10年。

3.发明专利的有效期为20年。
成都专利服务公司
年费应在上一年期满前每年支付。如专利权申请日为2012年2月1日的,支付期限应在每年1月1日至31日前支付。例如,年的付款期限为2012-2-1至2013-1-31,第二年的付款期限为2013-2-1至2014-1-31,依此类推。

专利权人未依法缴纳年费或者缴纳的数额不足的,可以自年费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补缴,补缴期限达到规定期限的,不足一个月的,不缴纳滞纳金,不缴的,不予补缴补缴期限一个月以上的。根据法律规定,每个促销月必须收取相应的滞纳金。

专利年费和滞纳金到期后六个月仍未缴纳的,审核员应当在滞纳金到期后两个月发出专利中止通知书。专利权人不申请恢复程序或者不允许恢复请求的,专利局将在中止通知书发出四个月后进行无效处理,并在专利公报上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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