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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终止后恢复期内这段时间是否受保护

更新时间:2021-06-02 15:20:55 浏览次数:52次
区域: 成都 > 成都周边
专利权利人依法申请专利权恢复​。在补足滞纳金、年费等相关费用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恢复了他的权利。但专利权终止后,在申请恢复期间,又受到他人的侵害。专利权终止后的恢复期内,专利权是否也受保护
1.
未按时缴纳年费或者缴纳金额不足的,专利权人可以在年费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补缴年费,同时缴纳一定的滞纳金。滞纳金的数额取决于支付时间,从免费到全额年费的25%不等。你付的越晚,费用就越高。年费期满后六个月内按时足额缴纳年费和滞纳金的,专利权仍处于正常有效状态

未缴纳的,专利权终止。两个月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发出专利权终止通知(实践中并不严格适用,一般在一个月后发出),说明专利权自应交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专利权人未启动恢复程序的,自终止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四个月,专利局在专利公报中宣布该专利权无效

申请专利权恢复

2.权利的恢复
权利人因正当理由或者不可抗力丧失权利的,在收到专利权终止通知后两个月内,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恢复权利。在支付足够的费用(追偿请求费、年费、滞纳金)并通过程序审查后,允许复权,并签发复权请求批准通知书。专利权终止已经公告的,恢复专利权的决定也应当在专利公告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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