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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商标侵权,电商商标维权的途径?

更新时间:2016-11-28 13:20:56 浏览次数:19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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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客户打电话咨询关于商标维权的事情,他的商标已经于2014年6月注册成功并拿到了商标注册证书,某一天上网他发觉香港那边有个公司注册的商标和他的名字几乎是一模一样的,现在他想进行维权,这样的情形下他该怎么办呢?对于商标侵权诉讼,基本的条件有哪些?我们通过哪些手段来进行维权?四川力久的知产律师来为大家解疑。

一、商标侵权诉讼条件是什么?

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引起纠纷的,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作为原告,应当符合《商标法》及《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商标注册人是指取得注册商标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利害关系人主要包括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注册商标财产权利的合法继承人。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被许可人中,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单独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在商标注册人不申请的情况下,可以提出申请。提起诉讼方(原告)应当向受理法院递交书面《起诉书》并按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先行缴纳诉讼费用。《起诉书》应当载明如下事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3)附送注册商标图样及商标注册证复制件、侵权行为的实物证据、发票等证据并说明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4)受诉人民法院的名称,起诉的年、月、日以及原告签名或者盖章。

二、商标侵权诉讼时效是多久?

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超过二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注册商标专用权有效期限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计算。

三、商标侵权赔偿标准

对于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权行为,《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有明确规定:

第五十六条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前款所称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四、商标诉讼维权的途径有哪些?

力久律师告诉我们:当我们发现我们的商标侵权了,我们可以通过两个途径来维权,一是向工商局举报,二是向法院起诉;侵犯商标权行为构成犯罪的,商标权人还可通过刑事诉讼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因此,企业一旦发现自己的商标权被侵权,有3条途径可以维护自己的权利:(1)去法院起诉;(2)到工商局举报;(3)向公安局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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