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 17318411337或023-86827607成都: 18081997474或028-61644044
1.申请人持有关证明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卫生局窗口提出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后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和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齐的全部材料,补正后方可正式受理;
2.市卫生监督机构到现场进行卫生审查;
3.对符合规定的申请,市卫生局在承诺时限内发证;不符合条件的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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