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真实性是网络货运税务合规要务
无论是昔日的电子商务平台,还是如今的网络货运平台,本质上来说都是由于科技进步而诞生的新型业态,虽然革新了交易方式,但根本的生产关系并没有发生改变,税务层面的合规底线也不会出现松动。其实在合规性上,任何平台都会将其视作基本的运营要求,但由于很多小平台自身研发实力存在缺陷,产品功能又不能完全匹配真实的业务场景,无形中埋下了税务暴雷的隐患。而与之合作的企业客户,往往出于价格低廉等因素,忽略了在税务合规上的坚守原则,将企业置于危险境地。
我们认为,网络货运的本质仍然在于运输,平台企业应至少做到以下三点:,在入网车辆的身份核验上,确保入网车辆资质合规,人车一致;第二,使用个体运输户提供的燃油费、路桥费发票的入账,应关注真实性与相关性;第三,严格按照税总函[2019]405号等相关规定。
2020年11月,某互联网灵活用工平台爆雷,成为全国首例利用互联网共享经济服务平台虚开发票的案件,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高达13亿余元。这类互联网灵活用工平台与网络货运平台存在一定的相似之处,该平台的虚开风险足以为网络货运平台敲响警钟:平台应对业务真实发生的过程、结果全程留痕,及时排除可能招来税务机关质疑的不合规现象,确保将业务真实性作为网络货运税务合规要务。
业务真实性是网络货运税务合规要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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