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省份对网络货运的属性定 位和发展方向仍存在模糊认识,对网络货运发展缺乏统筹规片面强调铺摊子,扩规模、求数量,忽视调结构、降成本、提效率。监测数据显西部地区企业数量约占全国总量的36.1%,但完成运单量仅占5.3%,近70%的网络货运业务活跃在东部沿海地区,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部分省份在网络货运发展上存在较大的盲目性。
2、企业主体责任亟需进一步落实。部分企业委托无资质或资质不合规的车辆、驾驶员承担运输任务,实际承运车辆、驾驶员资质违规率高达35.7%、31.2%;超载率、违规转包率分别为4.3%、5.7%,运输轨迹异常率为27.7%;部分企业上传信息存在运费与货物重量、运输时间与距离、运单量与货运量不相匹配等问题。
3、部门监管责任还需进一步强化。部分省份对网络货运企业的运行监测和市场监管重视不够,监测数据质量不高,行业监管投入不足。特别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省级网络货运监测系统建设明显滞后。全国取得网络货运经营资质的983家企业中,有221家未上传单据;上传单据的762家企业中,仍有部分企业未按要求上传全部单证。
网络货运平台的政策出来,很多地方通过产业园、洼地等方式来招商申报企业,很多申报拿到资质的企业参差不齐,对税务了解不清楚,对自身运营能力没有评估等问题,导致部分省市申报的数量多,但实际运营起来极少。这类空置率问题已经引起当地和主管部门的注意,企业申报意图以及当地招商目的是否和运营及监测能力匹配。除20%没有上传单据外,运营监测的另外一个问题是针对车辆的管控、订单合规上异常率偏高,这也反映出较大部分企业在运营上比较疏忽,合规性及真实性并没落到实处。
网络货运自推出主要问题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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