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建设岗位培训管理部门,有关建设类培训机构: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建人教发〔2014〕531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16年上半年全省建设岗位培训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开网)、考试时间
报名(开网)时间:2016年1月21日—3月6日。
考试时间:成都考区,5月7日上午9:00—12:00;其他市(州)考区,5月21日上午9:00—12:00(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如因故变化,另行通知)。
二、考试岗位及科目
考试岗位为土建施工员、土建质量员、设备安装施工员、设备安装质量员、装饰装修施工员、装饰装修质量员、市政工程施工员、市政工程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机械员、劳务员、标准员、测量员、试验员共16个岗位,各岗位考试科目包括《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两科。
三、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试题均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作答,试卷满分为200分。在具备条件的考区,将逐步推行机考。
四、报名条件
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60周岁以下者,可根据以下情况自愿报名参加一个岗位的考试。
(一)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于参加培训,直接报名参加考试:
1.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含)以上学历或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的人员;(建设岗位本专业、相关专业对应表详见附件2)
2.2015年底以前未按时续期导致证书失效的人员;
3.2014年下半年以来参加岗位培训考试未通过,再次报考同一岗位人员。
(二)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在岗从事相关施工现场专业技术管理工作3年以上的人员,应报名参加培训后,方可报名参加考试。
(三)“双证制”院校的在校考生,应在2016年毕业,且完成相关专业课程学习和一年职业实践(含顶岗实习、集中实训等),方可报名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