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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考试培训

更新时间:2022-05-05 18:26:53 浏览次数:56次
区域: 成都 > 武侯 > 望江路
类别:资格认证培训
地址:锦悦西路160号
​报名条件: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取得初级职业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工作2年或在消防工作岗位连续工作6年。身体健康,正在从事或准备从事消防设施操作、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检查、消防控制室监控和消防设施维护等工作的有关人员。

培训模式:分阶段进行,半脱产培训。分课堂讲授、技能操作、考前演练三个阶段

培训时间:培训每月一期,报名先后顺序统一安排班次,每班90人,报满后自动顺延下一个班次。

上课地址:成都市锦悦西路160号孵化园9号楼F座307-305

证书颁发:

【结业证书】培训结束,颁发成都鑫源建筑与物管职业培训中心电子版《结业证书》,《结业证书》是参加消防培训的有效证明,通过鑫源查询和打印。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合格,由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颁发《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证书。人社网站查询。取得证书后享受政府补贴:初级1000元,中级1500元,高 级2000元。

相关国家法律规定
《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其中第十五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履行下列职责,第(三)款是按照相关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检验维修,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并持证上岗。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高危单位还应积极应用消防远程监控、电气火灾监测、物联网技术等技防物防措施。

《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消防设施检测、维护保养和消防安全评估、咨询、监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应当依法获得相应的资质、资格,依法依规提供消防安全技术服务,并对服务质量负责。

《四川省消防条例》第十八条: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消防工程施工管理人员、消防设施的安装、维护、操作人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应当经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合格,依法取得消防职业资格。相关人员未经专业消防安全培训合格或者未取得相应消防职业资格上岗的,责令改正或者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第七十条)。

特别提醒:根据消防鉴定站有关规定,考生一年之内只有一次补考机会,补考费按国家规定缴纳。本校学员一次考试未通过,下期免费再学。

报名资料:
(1)报名登记表1份、白底电子照片1张。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1份
(3)工作经历证明扫描件(单位盖章)
(4)中专或高中以上毕业证扫描件(若无提供*书)。
(5)*书扫描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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